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资金已到位,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项目概况:为持续保障员工权益,根据市国资委《关于规范管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渝国资〔20******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建立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采取竞争性比选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2.4 项目地址:比选人指定。
2.5.比选范围:为重庆市上桥粮食中转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上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和上桥公司代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在岗员工(新进员工待转正后实施)和2024年起新增的“在册不在编”人员。
2.6服务期:一年(具体服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保险生效日以签发保单上载明的生效日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为准,保险人自保险单上所记载的保险期间起始日开始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3.应选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应选人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材料资源、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应选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经总公司唯一授权的省级(或直辖市)分公司;
2******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提供的医疗保险产品必须经过中国银保监协会备案;
4.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应选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查询渠道如下:
①“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内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
5.应选人具有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比选截止之日止)单价超过47万的同类保险业绩至少一个。
6.近三年内无违反执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选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应选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应选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应选文件的递交
4.1 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请应选人将应选文件于2025年1月27日10时00分前,地址为:重庆市高新区白市驿镇高田坎村66号(高新区储备库办公大楼******办公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时间:2025年 1 月27日10时00分
比选地点:重庆市高新区白市驿镇高田坎村66号(高新区储备库办公大楼)。
6.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有限公司(******/)”发布。
8.联系方式
比 选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高新区白市驿镇高田坎村66号
联 系 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