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凤庆县宇豪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版)》向公众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凤庆县宇豪加油站;
二、公示内容:《凤庆县宇豪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版)》;
三、公示截止日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信息反馈: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陈总 ******;